各高校社科联、各高校科研处、各科研院所及相关单位: 根据《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(外语学科专项)管理办法》和相关工作部署,省社科联拟组织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(外语学科专项)结题验收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验收范围 2017年47项、2018年126项到期结项课题(附件1);2015年8项、2016年19项逾期未结课题(附件2)。 二、验收办法 1.省社科联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,验收结论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4个等级。 2.申请结题课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,验收结论判定为不合格: (1)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研究内容或研究计划。 (2)未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。 (3)必要的佐证材料不完整或数据虚假。 (4)研究成果质量低劣,无实用价值。 (5)剽窃他人成果或有其他侵权情况。 (6)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或有不良政治倾向。 3.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、出版或内部呈送时,须在显著位置注明“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(外语学科专项)”字样。未注明者,不能作为结题佐证材料。 4.课题研究成果(含最终成果、阶段性成果)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中的“总文字复制比”如为15%以上,则验收结论为不合格。如有特殊情况,需出具书面说明并经评审专家认定。 5.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委、省政府或省直部门决策采纳(以领导批示或已将成果观点、对策建议写入省直部门以上相关文件为准),其验收结论原则上为良好及以上。 三、结题办理 1.对验收结论为优秀、良好或合格的课题成果,将由省社科联向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。 2.2015、2016和2017年课题如不能按期提交结题材料或验收结论为不合格,一律终止研究,课题将予以撤消处理,剩余研究经费按原渠道返回,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各类课题。 四、需提交材料 受疫情防控影响,本次课题验收线上进行,提交材料均为电子版。 1.课题成果包括研究报告、论文、著作、微课、视频公开课、课件、软件、调研报告等(其中研究报告和论文为必备项),佐证材料包括成果被采用、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; 2.《结项鉴定审批书》(附件3); 3.有变更事项的,须附《变更事宜登记申请表》(附件4); 结题验收工作材料收集时间截至11月16日,由各课题组报送至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,所在单位于11月23日汇总报送结题材料至省社科联课题办,发送至82808210@163.com,标题为“外语专项课题结项材料+单位名称”。 联系人:赵永苓,82808203。 附件:1.2020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(外语学科专项)到期结项课题验收名单 2.2020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(外语学科专项)逾期未结课题名单 3.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(外语学科专项)结项鉴定审批书 4.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(外语学科专项)变更事宜申请登记表 5.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(外语学科专项)汇总表
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0年1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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