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(地)、高校社科联,省社科联各团体会员单位,各高等院校科研处,各社科类科研院所:
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,是经黑龙江省委、省政府领导同意,由省社科联组织实施,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,各学科领域多方合作攻关的全省性课题。课题下设“外语学科专项课题”,旨在推进学科体系、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,进而扶持龙江外语学科发展,促进社会科学学术繁荣。2017年度外语专项课题申报工作于4月启动,共有来自45家单位选送的404项课题参与申报。为确保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的导向性、权威性、示范性,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课题办)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经过初审核查、异地匿名网评、专家会议评审、网络公示等多个环节,确定28家单位推选的104项课题获准立项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为做好课题的组织实施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立项通知发布后,课题负责人应依照《课题申请书》有关内容,组织开展课题研究。不得随意改变研究方向和计划,如有特殊原因,须填写《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》,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,报课题办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和调整。
2.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资助类型(重点课题4000元/一般课题2000元/扶持课题1000元)一次性拨付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,由单位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、监督、审核。所在单位应给予课题配套经费,支持课题高质量按时完成。
3.课题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、论文、著作、课件、软件、调研报告等。其中,研究报告和论文为必备成果(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的,均需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;成果形式为著作的,要求公开出版,著作有出版周期问题,允许课题负责人以完成的书稿加上出版社正式的出版合同申请结题)。课题完成后,由课题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《结题验收书》和成果原件及相应电子文档。经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,再报送课题办验收。课题办将组织专家对结题成果进行验收评估,评估等级确认为优秀等次的成果,将适度给予奖励性补贴。
4.课题完成时限为两年。课题办将于2019年7月初下发结项验收通知,2019年8月进行结题验收。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。如确有特殊原因,须提前一个月向课题办报送延期申请,申请延期一般为3个月,不允许超过半年。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,将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资助经费。
联 系 人:曹妍、赵永苓
联系方式:0451-82808207,0451-82808203
附件:2017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(外语学科专项)立项名单
(立项通知于文末处下载) |